桃園市客家婦女學苑「客家系列」課程研習證明開放申請公告

2015-11-06 13:23

公告
桃園市客家婦女學苑「客家系列」課程研習證明開放申請公告

凡參加104年度本市客家婦女學苑-「客家系列」課程學員,均可申請研習證明,申請資格如下:
一、 凡客家系列課程,該門課總時數10小時以內課程須全程參與。
二、 凡客家系列課程,該門課總時數超過10小時以上課程請假不得超過五分之一。
三、 申請學員由承辦單位依學員上課簽到表審查是否核發研習時數。
四、 本研習證明僅做為學員參與課程證明,不做其他用途證明。
五、 申請期間:公告日起至11/22日止限網路或電話申請。
網路申請網址:https://goo.gl/forms/VOA70qfYUU
電話:03-4587750
六、 領取方式:請於11/28(六)上午9~11時,至「104年桃園市客家婦女學苑成果展」會場(桃園市客家文化館)洽服務台領取。當天如未領取,請於104/12/31前至平鎮市民大學辦公室(平鎮市振興路7號領取※請先來電告知),逾時未領取承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。